控管难民 丹麦新法允许没收难民贵重财物

据中央社报导,根据新法律,申请庇护者抵达丹麦后,警方可以对他们的行李及衣服进行搜索,凡是价值超过1万克朗(约1340欧元,1450美元)的物品,例如手表、手机及电脑等,将被没收,但具有纪念价值的结婚戒指等例外,银行的存款则不会被没收。

丹麦政府强调,这些没收的财物将用来支付难民的食物及住宿费用,这个法律的精神与丹麦对国内的申请社会福利者一样,必须先使用他们自己的收入,才能申请福利津贴。

另一方面,庇护者如果要申请海外家属到丹麦团圆,必须等3年才能提出申请。不少难民在得知国会通过新法后难过的痛哭,担心与家人相聚的日子更遥遥无期,联合国则表达关切与遗憾。 

新移民法引发国际社会不满

国际社会主要不满此法案允许警察没收难民现金和贵重物品,作为支付庇护中心留宿费之用。维权人士则抨击将移民和家人团聚时间延后3年的提案,称此举违反国际条约。

“华盛顿邮报”(Washington Post)指出,此案“在欧洲特别让人不好受,因为纳粹曾在这里,大量没收犹太人等人的黄金与其他贵重物品”。

但隶属右翼自由党(Venstre)的丹麦总理拉斯穆森(Lars Lokke Rasmussen)对批评不以为意,称这是“丹麦史上最让人误解的法案”,似乎更在意7成丹麦人把移民列为最担心的政治议题。

公营丹麦广播公司(DR)的政治评论员斯汀拜克(Bjarne Steensbeck)告诉法新社:“拉斯穆森是要在丹麦选举……不是被国际媒体选举。” 

瑞士、荷兰已有类似法律

事实上瑞士政府已要求外国移民抵达后必须申报财产,任何价值超过1000瑞士法郎(约992美元)的物品都会被没收,但有纪念性的物品例外,总计2015年瑞士政府共从112名移民没收了21万瑞士法郎。

另一方面,荷兰政府也要求申请庇护者必须申报财产,如果个人财产价值超过5895欧元,或全家人超过1万1790欧元,可以申请扣除,一旦移民开始工作,定居荷兰期间就必须支付所得税。

位在德国南部的巴伐利亚邦(Bavaria)也要求,难民入境后持有价值超过750欧元的现金或物品都必须被没收,官员指出,这个做法是仿效瑞士;德国西南部的巴登符腾堡邦(Baden-Wuerttemberg),难民只能保有价值350欧元的物品。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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