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人“行贿日记”撂倒29名中共官员

中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4月4日发布消息,4月3日,中共山东省平原县原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宋振兴贪污、受贿一案,经德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宋振兴因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报,宋振兴案发前任中共平原县政协副主席兼平原县财政局局长,是掌管全县财政大权的“财神”,可谓位高权重。经查,宋振兴在2008年至2012年间,收受福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雷达的共计66.99万元的现金及购物卡等;收受山东大蔡物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蔡福涛的共计17.5万元的现金及购物卡等。经法院审理认定,2006年至2009年期间,宋振兴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401.51万元。

就在宋振兴贪污、受贿案宣判前一天(4月2日),中共德州市纪委及平原县纪委等对张雷达行贿问题涉及的28名中共作出处理,另1人待司法机关另案处理。经查实有29名中共官员,包括17名市管官员,12名县管官员被举报问题属实或部份属实。其中11名被“党纪政纪”处理,包括行政降级2人,行政记大过2人。17名官员被谈话。

据报,2014年11月初,平原县照东方纸业集团赵传水在网络发帖举报福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张雷达向德州、平原部份官员行贿。同时在网络又爆出张雷持有近20本“行贿日记”,在他的20本日记中,详细记录了向当地多名官员行贿现金、购物卡及土特产等的详细内容。

大纪元记者张顿综合报导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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