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小孩吵闹不是减房租的理由

如果受到噪音骚扰,特别是入住后产生的噪音时,房客可以要求房东减租。但儿童的玩耍嬉闹声可以成为减房租的理由吗?近日柏林地方法院对一起类似案件做出判决:蹦跳、奔跑、或者咆哮都是儿童的天性、成长的过程。这些声音不能作为其他房客减租的理由。

这起案件是这样的:一位女房客住在公寓的一层,她向房东投诉,楼上新搬来的家庭太吵。这家的小孩子经常蹦蹦跳跳来回跑,而且大人还经常吵架,产生的噪音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她要求房东退还她9000欧元的租金,并且要将问题尽快解决。在问题解决之前,她要求只交一半的房租。

经过审理后,法院并没有站在房客一边。法官认为,起诉方所陈述的噪音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她应该估计到邻居会有带小孩的家庭搬入。法庭还表示,这位女士居住的公寓属于政府提供的一种福利房,即便在高档公寓或者老人院内,住户也应容忍儿童所制造的、一定程度的噪音,比如小婴儿的哭闹声等。(案件号:67 S41/16)

随着孩子年龄越大,他们“可以制造噪音的权利”就越小。如果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还把卧室当做游乐场大吵大嚷,邻居就可以提出起诉。

大纪元记者樊伊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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