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院判决:租户签署房租涨价协议后不得再反悔

德国联邦法院(BGH)在10月17日做出一项判决:租户一旦在房东书面要求增加房租的同意书上签字便不再享有反悔权(Widerrufsrecht)。此判决是根据柏林的一项关于增加房租的民事诉讼所做出的。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柏林的一位租户租用了一间房产公司的公寓。这家房产公司有意将房租升至当地的平均值,于是给这位租户邮寄了意向书。随后,这位租户在同意涨房租的意向书上签了字。但很快他就后悔了,想将同意书撤回,并要求房产公司退回他在10个月里多交付的租金共计1211,80欧元。此前,下级法院已经驳回了他的要求,这次联邦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德国民法第355条规定:消费者签署了一项合同后通常有14天的反悔权—即在没有其它约定的情况下,签署完合同的14天之内,消费者都可以在不给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撤销合同。而且根据民法第312g条规定,对于远程合同(Fernabsatzvertrag)—即在公司以外例如通过电话销售、上门推销、网上购物等等所签署的合同,消费者都享有反悔权。 

然而对于上诉的案子法官认为这位租户没有反悔的权利。“反悔权旨在保护消费者,防止其做出错误的决定”,主审法官表示。而书面的增加房租意向书不存在信息不足,而且租户也没有时间压力。因为房东只有在租户得到意向书的两个月之后才可以催促租户做出是否同意增加房租的决定。

德国租赁协会对于这项判决感到相当的意外,因为反悔权在租赁法中也是有效的。协会发言人洛佩兹(Ulrich Ropertz)对世界报(Welt)表示:“联邦法院做出的这项判决并不是因为房租只是涨到了平均水平(而是因为这位租户不享有反悔权)。这样就自相矛盾了,特别是反悔权对于上门推销所生成的合同依然是有效的。”

房产所有者协会Haus & Grund却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唯一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这次法院的判决消除了消费者保护法(给房东)所带来的不安全感”,Haus & Grund的主席瓦内克(Kai Warnecke)表示。“私人房东所期待的,是这样的问题早在立法时就应该得到明确的解释了”,他说。

【大纪元2018年10月21日 记者樊伊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王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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