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餐馆的德国法庭判决集锦

2.文化中心也需餐饮业开业许可

不是开餐馆的时侯才需要申请“餐饮业开业许可”,Sigmaringen市一家非盈利协会没有餐馆,但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这家协会经营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一个文化中心,在举办音乐会和其它活动时,他们也顺便卖各种饮料,其中包括酒精饮料。Sigmaringen市行政法庭判决,即使是只卖饮料,也需要取得“餐饮业开业许可”。

3.客人丢衣服 老板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顾客挂在餐馆里的大衣如果丢失了,餐馆老板不对此负责,有些餐馆内还将此话明文写在墙上。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汉堡州法院判决,如果餐馆老板将顾客的大衣接过来,并帮客人挂在衣帽架上,那么客人就有理由认为,餐馆老板对他的大衣应该多照看。如果这时大衣被偷,那么老板就要赔偿顾客的损失。

4.电子香烟可以抽

德国有一部禁烟法,但是电子香烟不在被禁的行列,这是科隆行政法庭做出的一个判决。科隆市政府和法庭的看法不一样,市政府认为,北威州的禁烟法也涉及到电子香烟,所以不允许在餐馆里吸电子香烟。法庭反驳道:电子香烟和传统香烟的区别显著,立法人应该在禁烟法中写明应该如何对待电子香烟,但是目前法律中缺乏这一部分内容。餐馆老板不可禁止其客人抽电子香烟。

5.敞开式的可吸烟咖啡厅

德国的禁烟法没有规定,可吸烟的餐馆或者咖啡厅必须是封闭似的。科隆一家咖啡厅位于一座购物中心里的人行道旁,咖啡厅是敞开式的,没有门,也没有专门给吸烟人使用的小房间。科隆行政法庭判决,这种情况下,这家咖啡厅也可以当作吸烟咖啡厅来经营。

大纪元记者刘成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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