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无限期工作合同面面观

何时签订无限期工作合同?

雇用员工时,德国雇主一开始一般会和员工签订一年或两年的合同。两年后,雇主就要在两个选择中挑选其一,一个是和员工签订无限期工作合同,一个是不再延长合同,放手让员工走人,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原因是,按照德国劳动法,正式雇用一名员工两年之后,如公司对其工作表现满意并想要继续雇用的话,公司就必须与其签订无限期工作合同。

为什么不能签一个三年或五年的合同呢?这是因为,一方面德国劳动法更着重于保护雇员的利益,这条法律保证了雇员不会随随便便就被解雇;另一方面,对于雇主来说,两年时间通常已足够看出一个人是否值得无限期雇用,所以德国立法者认为,这条法律也不会给雇主带来太大的风险。

“无限期”合同 雇主也可解雇员工

如果员工已经签署了无限期合同,是不是就可以把这个工作当做一辈子的铁饭碗了?不是,当企业有正当理由时,还是可以解雇员工的。

例如,企业经济状况不佳时,就可以解雇员工。公司一般会首先考虑解雇年轻的、单身、生活负担较小、进公司时间短的员工。但也不是仅仅解雇了事,需要发放数额不小的遣散费。其次,如果员工本身的行为有问题,例如经常迟到、旷工等,公司在警告无效后也可以提出解雇。或者是在员工有偷窃、贪污等严重违法行为时,公司也可以立即提出解雇。

一般情况下,在签订的无限期合同里已经写明双方可以提前多久提出解除雇佣关系的条款。如果公司要解雇员工,就要按照相关的解约期限来解雇员工。

无限期工作合同和长居的关系

持有无限期工作合同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自动得到无限期的居留许可,即长期居留(Niederlassungserlaubnis)。而得到长期居留的条件里面,也没有一定要拥有无限期工作合同这一规定。

持无限期工作合同的人去延长签证,各地外管局的处理情况略有差异,一般每次可以得到2至3年的签证。

大纪元记者穆华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文婧

Pin It on Pinterest

Share This
返回顶部
大纪元德国生活网简介 | 授权与许可 | 版权©2016年大纪元德国生活网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