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人寿保险与养老保险的异同

私人养老金保险是投保人定期将一定数额的钱交给保险公司,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一种保险。它是公众养老金制度的补充和扩展。按公众养老金制度规定,职工必须将毛收入的一部份(目前是19.7%)作为养老金支付给保险公司,其中老板付一半,职工自付一半。交纳时间越长,退休时领取数额越高。据统计,平均养老金不超过现工资的40%。靠这点钱养老是不够的,有必要再买私人养老保险或人寿保险作为补充。至于个体经营者,如餐馆老板等,没有公众养老保险,更需要尽早买私人养老保险。购买私人养老保险毫无风险,红利高于银行利息,还可减免所得税,增加安全感。与公众养老保险相比,私人养老保险有独特优点:万一投保人在投保期间去世,家属可领取投保人所交的全部金额和红利。而公众养老保险,通常只能由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领取一部份。人类历史上,长期实行“养儿防老”。现代社会建立了保险制度,人们的老年生活依赖养老金。为老年生活做好安排,颐养天年,这是养老保险之主要目的。

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差别在于:1.投保人未到期死亡,人寿保险有赔偿功能,养老保险则没有。也就是说,人寿保险对家庭的保障功能远远大于养老保险;2.人寿保险可以用作抵押贷款买房,养老保险一般不行;3.养老保险的保险额和红利高于人寿保险,即在投保人平安到期情况下,养老保险的资本总额更多,因为人寿保险要承担风险赔偿。

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都有共同的优点,比如减免所得税,红利高于银行利息,为老年生活打好基础等。另外,两者都可以附加意外事故死亡保险、职业能力丧失保险等功能。若养老保险附加了意外事故死亡保险和职业能力丧失保险,则养老保险也具备了一定的赔偿功能,同人寿保险的界限就不是那么泾渭分明了。

举例来说,两位30岁的男士,每个月交纳200欧元保费投保至65岁。男士A买人寿保险附加意外事故死亡保险,其人寿保险额为8万8千欧元。男士B买普通养老保险无附加保险,其平安保险额为10万4千欧元。假设投保一年时,两个人都因车祸去世,男士A的家庭可以获得17万6千欧元另加红利的赔偿,而男士B的家庭只能领回上一年支付的2400欧元保费(200欧元X 12个月)另加红利。但若两人都平安活到65岁,男士A的资本总额仅为14万2千欧元(假设利率为2.8%),而男士B的资本总额达到16万4千欧元(假设利率为3.53%),比男士A高出大约15%。

一般说来,无论职工还是老板,首先应买人寿保险。如已买了人寿保险,或因健康原因,人寿保险被保险公司拒绝,则可再买私人养老金保险。私人养老保险的投保者不需要任何医生证明和体检。

保险专家、德国安顾保险集团(ERGO) 高级主管 费良勇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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