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离婚:女方不挣钱 分居后怎么办?

天有不测风云,好友兰洁一向看上去挺平稳的婚姻出了问题,德国老公有了外遇,而且时间不短了。兰洁是个传统的女性,一直觉得自己找了一个老实的丈夫,虽然工资不高,但生活稳定,还有一个乖巧可爱的三岁女儿,兰洁觉得小日子过得平静而舒心。老公出轨这件事情一下子就把兰洁的生活打入了地狱。

几天之后,老公就暂时搬到一个同事家去住了,和那个第三者的家很近,同时他还在找房子。一连很多天老公都不回家,还表示一旦找到房子就正式搬出去,并不再付房租。至于妻子和孩子的赡养费,他则没提一句。而兰洁因为孩子还小,这几年一直在家带孩子,偶尔打打工,教教别人中文,收入时有时无。

情感上的打击让兰洁一夜一夜地失眠,人一下子苍老了很多。一说起这件事,眼泪就在眼圈里转。一想到女儿从此成了单亲孩子,她的眼泪就更是止不住地往下掉。再加上女儿经常会问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兰洁不知道如何向三岁的女儿解释,又不想在孩子面前表现得太失常,苦楚只能往自己肚子里咽。

• 分居后找谁帮忙?

更让兰洁为难的是,她的生活费怎么办?兰洁只知道,双方离婚时,德国法庭会判决双方的生活费问题,但分居时怎么办她不知道。兰洁问老公,他就说,他问过有经验的人了,说他有权在前几个月不给钱。明摆着,他想让兰洁靠以前的存款挨过分居的时间。

兰洁几次试图和老公谈生活费的问题,但这只是让矛盾不断升级。兰洁前前后后只从老公处得到几百欧元,刚够吃饭。一次,老公喝了些酒,回家后两个人发生口角,直到动手,双方都受了些轻伤。老公先去警察那里告了兰洁一状(Strafanzeige)。

警察的电话把兰洁吓到了,但是没想到,这下倒因祸得福了。因为他们有个孩子的缘故,警察通知了青少年局(Jugendamt)。本来青少年局听了男方的“控诉”,以为这个中国女人是个凶神恶煞的母夜叉,口气非常不友好地找兰洁,结果来到家里谈了一次,得知男方出轨,而且看到兰洁悲痛欲绝的样子,反倒劝兰洁想开些。同时通知了一个家庭谘询处(Familienberatung),让兰洁和老公一同去进行免费谘询,解决分居后的问题。之后家庭谘询处又给他们两个安排了一个申请社会救济谘询(Sozialberatung)和一个律师谘询。这些谘询都属于社会福利范畴,由国家支付这些人的工资,谘询人不用花一分钱。

• 生活费谁给?

这两次谘询让兰洁心里有了底。申请社会救济谘询是针对最不利的情况,即兰洁的老公在分居期间一分钱不给的话怎么办,这个谘询兰洁老公没有和她一起去。但是去律师那里时,是两个人一起去的,当然任何一方都可以拒绝去,但是一起去比较好。在律师面前都问清楚了,谁该给谁多少钱,谁也没有话说了。谘询的结果是:

第一,让兰洁宽心的是,因为分居,她自己和孩子现在可算作独立的一户,由于几乎没有收入,她们有资格申请社会救济-哈茨IV失业金,只要出示孩子父亲搬出去的证明就可以了。

第二,让兰洁没想到的是,按照她的情况,她和女儿每个月可拿1200多欧元,这其中已经把儿童金180多欧元算在内了。(各州标准不一样)

第三,他老公在分居期间也有义务赡养兰洁母女两个,一天都不能断。按照他的纯收入,同时按照兰洁没有工作计算(当时确实没有打工),他必须和兰洁母女几乎是平分他的净收入。就是这样的话,兰洁还是拿不到1200欧元,不够的数额,可申请社会救济补上。

同时,之前一个多月的生活费,兰洁的老公还需补给她一些。在律师面前,兰洁的老公表现还不错,都应允了。但就是不知道他是不是能兑现,大概因为那个“女朋友”的关系,他花钱如流水,每个月几乎剩不下什么,不知道以后如何拿出一半给兰洁。

• 家庭谘询处非常重要

如果夫妻双方能冷静地就生活费、赡养和探望孩子的问题达成协议,那么就不需要家庭谘询处了。但这种情况非常少见。比如非常让兰洁心寒的是,如果她不给孩子父亲打电话要求他回去看孩子,他就不来,而且即使回来看孩子,也是三心二意,和孩子玩的兴致不大。兰洁觉得,他好像一门心思都在另外那个女人身上了,连自己的孩子都变得不重要了。而兰洁非常希望即使离婚了孩子也能感受到父爱,哪怕少一些也没关系。

这时家庭谘询处的介入就非常重要。家庭谘询处建议,孩子父亲每两周接孩子度一个周末,每星期从幼儿园接一次孩子,一起玩上几个小时。孩子父亲接受了这个建议。

如何向孩子解释发生的事情,也是兰洁头痛的问题,家庭谘询处给出的建议是,不要瞒着孩子,因为爸爸已搬走了,只是偶尔回来,要瞒也瞒不住了。父母需要找个时间好好和孩子谈谈,用三岁孩子能听懂的语言讲清楚爸爸妈妈要分开了,这是爸爸妈妈之间的事,不是因为她不好,爸爸妈妈还是爱她的等等。兰洁和孩子这样说了之后,自己觉得一个包袱放下了,孩子的情绪也稳定了一些。但孩子爸爸一直不愿和孩子谈及他们分居要离婚的事。兰洁一点办法都没有,还得靠家庭谘询处的帮助了。

这位家庭谘询处的工作人员一直要陪同他们走过离婚的整个过程,定期和他们两个见面,看事情进展情况,比如男方是否给女方生活费了,是否去接孩子了等等。我发现,兰洁和她老公两个人谈话时,双方都容易激动,但在家庭谘询处工作人员面前,双方都比较克制,更容易达成协议。

• 母子康复疗程

因为兰洁心情杂乱,白天黑夜都睡不好,非常疲惫了却还要强打起精神一个人照顾小孩子。而孩子也情绪不稳定,非常爱哭。母女两个都身心疲惫。

我看到这个情景,突然想到以前在德文报纸上看到过母子康复疗程(Mutter-Kind-Kur),专门给因为疾病或精神压力大而需要帮助的母亲和孩子。那里不仅提供各种瑜伽、冥想等课程,而且还有心理医生提供帮助,另外还有照看孩子的服务,母亲想一个人休息时,就可请人把孩子带走去玩。如果医生开证明说一位母亲需要这样的疗程,那么医疗保险公司就会支付大部份费用。

于是我到网上寻找,看到一个东海岸边提供这种疗程的旅馆,打电话过去问如何申请,那里的工作人员给了我一个我们城市的谘询点电话,是慈善机构AWO(Arbeiterwohlfahrt)的一个分站。顺便说一句,各地的AWO不一定负责相同的事情,我找到的这个只提供有关母子康复疗程的信息,而其它AWO分站,有的专门为外国人服务,有的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等等。

约了一个时间,我陪兰洁上门谘询。那里的工作人员根据兰洁的情况向她推荐了几种疗程,最短三个星期,都是在风景美丽的渡假区。因为夏季疗程位置都满了,需要再等几个月才能开始冬季疗程。她建议兰洁先找普通医生和心理医生开诊断书,证明她需要这样的疗程。同时孩子也得去看儿科医生。只要有医生证明,兰洁就只需一天付十欧元,三个星期的疗程共200多欧元,如果兰洁申请社会救济的话,这200多欧元也可免掉。

这个整个过程给我的感觉是,德国社会对于保护社会弱势群体这一方面有一套完整的系统。如果女方被男方抛弃,而女方没工作,也不用着急,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问题都能解决。而有关赡养费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就等着以后按照程序一步步地解决吧。德国法律规定,分居一年后才能离婚。一般来说,这时双方已冷静下来,离婚事宜基本上已尘埃落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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