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天堂当个房东有多难

中国人多多少少都有买房情结,认为买个房心里踏实,就算自己不住,租出去每月也有一笔固定收入,真是美事一桩。不过,这美事一桩到了德国就未必那么“美”了,因为德国对于房客的权益保护,可谓无微不至,对于房东的要求却相对苛刻。大到房子维修,小到疏通下水道都得房东负责。房客如果有什么不满,动辄就把房东告上法庭。在德国当个好房东着实不易,怪不得大家都说这里是“租房天堂”。

这也有其社会背景,在德国超过一半人都是租房住,政府必须完善租房市场,最大限度保护房客利益。也正是由于这一点,反过来促使德国租房率始终居高不下,有些人即使有经济实力也不买房,因为租房住实在挺舒服。另外,政府没有将房地产市场完全打开,而是通过税收和法律,使得炒房地产几乎没有什么利益可图,所以把心思花在倒腾房子上面的德国人非常少。

对于房客而言,租房住有个很大的好处就是流动性强,说搬家就能搬家。不过德国也有很多人,房子一租就是几十年,稳定得很。房东既不能随便涨房租,也不能随便把房客请出去,除非房东有“重要理由”。重要理由包括很多,简单地说就是两大类,一类是房东需要“自用”,一类就是房客太过“无理取闹”。

房东因“自用”房屋而解除与房客的租赁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自用也包括与其关系亲密的家人、亲戚等,甚至长期照顾房东的护理人员或家政人员也包括在内,如果这些人要使用该房屋,房东可以与房客解约。不过,即使是这种情况,房东解约也要符合规定。一定要详细叙述解约理由,保证一切属实,还要提前一定时间向房客提出。房客如果不同意,还可提出反驳。而且,对于老人、孕妇等房客,房东即使自用,也不能说解约就解约。

另一类解约理由就是房客“无理取闹”,包括房客屡次拖欠房租;损坏房屋;侮辱威胁房东;在家里从事非法活动或养殖危险动物(宠物不算);房间内的噪音或恶臭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粗俗举止让人无法忍受等。当房客无理取闹到这种程度时,房东才有权立即终止与房客的租赁合同,要求房客搬走。但这个“立即解约”也不容易,如果房客赖在屋里不走,房东是无权自己动手把房客赶出去的,一切都要走法律程序,只有房东拿到法院判决书(Räumungsurteil),法警才可以强制执行搬走的判决,但得到这项判决书的过程通常要持续半年或者更长。

鉴于以上种种,有志于在德国成为房东的朋友,一定要事先想清楚,出租房屋时,千万要选好房客,找个通情达理又奉公守法的好房客,才能做个省心又逍遥的好房东。

大纪元记者王亦笑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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