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买房记(廿六):优先购买权

“看”完这封信,觉得很纳闷。缴几个欧元倒不要紧,惹上了官司可就麻烦了。于是回想是不是我们做公证的时候孩子太闹,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但公证员除了一开始因为时间紧显得很着急,后来把下一个预约取消以后态度一直很轻松友好啊。再说,如果我们当时哪里做得不妥,他当面给我们提出来不就完了,干嘛事隔这么长时间却到俺们镇的政府来告状呢?再说,背后告状好象也不是德国人的行事方式啊。百思不得其解。

由于信实在太长,又有那么多的疑问,来不及也没心情去查那么多的生词去理解信的内容了。于是就把信拿给德国同事请求帮忙。没想到,同事只浏览了一下,大概也就用了一分钟,就告诉我“没什么”,然后给我解释起来。

他指着信件第一页的一个词“Vorkaufsrecht”,给我解释说,这是公证员到镇政府去查询,镇政府是否拥有对我们所购地块及房产的优先购买权,镇政府回复说“没有”。Negativzeugnis是法律文书中“没有”的书面用语,日常生活中几乎见不到,也难怪我不理解。而整封信的其余两页多,都是格式化文字,不必去关心。同事说,这是德国典型的官方法律文书,很大一篇文字,实际上里面跟当事人直接有关的内容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了。

至于信件最后一段与法院有关的内容,这是德国政府处理民事时必须做的公民权利提示。如果公民对政府的处理方式存有异议,可以到州行政法院提出起诉。至于那十五欧元,则是镇政府的工作手续费。

原来如此,于是我们立即把钱转到政府的账户,这个事就了结了。(待续)(大纪元首发)

作者:李维德

责任编辑: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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