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咬”苹果 大陆多地iPad下架

唯冠科技在大陆全面“咬苹果”

2011年12月,苹果公司起诉唯冠科技(深圳)(以下简称深圳唯冠),向被告方索要iPad商标在中国内地的使用权,但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按照一审判定的结果,iPad商标权属于深圳唯冠科技。

随后,苹果公司提起上诉,唯冠也开始在中国大陆全面对苹果iPad产品展开行动。

据悉,深圳唯冠状告深圳顺电连锁服务有限公司惠州分店销售iPad产品侵权一案将于近日在惠州中院开庭;深圳唯冠起诉深圳国美的案子也正在等待判决结果。同时,深圳唯冠在上海等地对法院申请禁售有苹果iPad商标产品也正在展开。

大陆媒体报导称,全国多地工商部门与深圳唯冠方面联系,希望深圳唯冠提供iPad商标被侵权的证明,以对苹果的侵权行为进行工商查处。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谢湘辉也表示,已就苹果侵权销售iPad向全国多地工商部门投诉,一些地方已经采取行动进行查处。

上周,深圳唯冠向上海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内地销售的苹果iPad执行禁止令。同时,深圳唯冠也在寻求向海关提出申请禁止苹果iPad产品进出口。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透露,一旦从法院拿到禁止令后,深圳唯冠方面将要求苹果在中国大陆的各个渠道停售iPad产品。

苹果遭查大陆多地iPad下架

据了解,目前上海、深圳、石家庄、江苏徐州等多地工商部门均已对苹果公司侵权iPad展开调查。继在石家庄被下架后,亚马逊中国、苏宁易购等多家国内B2C电商网站已将苹果iPad系列产品下架。

不过,已经下架的京东商城、易迅网、当当网、库巴的iPad都仍然显示“现货供应”。媒体报导称,目前上海、北京等开设有苹果官方直营店的地区的iPad也仍然销售如常。

据《南方日报》报导,iPad在广州目前销售如常,广州工商局商标处方面称尚未收到深圳唯冠的任何投诉,因此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有关负责人称,要下架涉嫌商标侵权的产品,前提是商标权受侵害方提出投诉,工商部门才能采取行动。

尽管目前苹果上诉后还没有判决结果,但深圳唯冠已向北京市西城工商分局投诉,该部门也已立案受理,对苹果公司侵权iPad展开调查。据称,北京市工商方面对苹果开出的罚单高达2.4亿元,但目前未进入执行程序。

大纪元记者发现,苹果公司中国官网上依然有ipad产品销售。记者致电苹果公司,接线人员称,苹果官网上ipad销售正常,目前商标官司还在进行中,即使将来有什么结果,也不会影响苹果ipad的售后服务。

有观点认为,目前该案二审还未正式判决,对于一个尚在诉讼的案件,行政机关用行政力量去要求iPad下架,未必符合法律精神。

不过,也有律师认为,中国大陆对知识版权的保护是司法与行政双轨制的,商标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调查。

经营iPad商家也受连累

《河北青年报》报导,石家庄新华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于2月8日接到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函件,称“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在调查得知深圳唯冠出具的相关证明属实后,2月9日,该经济检查大队立即对辖区苹果专营店及苹果产品销售门店开展了侵权产品查处行动,查扣苹果iPad数十台,多家经营苹果的门店面临处罚。

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高炜表示,对涉嫌商标侵权的商品依法一律没收,并处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受部份地区iPad遭查扣影响,许多商场担心iPad在销售过程中惹来麻烦。大陆媒体报导,多地商家纷纷将iPad下架,但仍私下接受预约订购。

背负巨债的深深圳唯冠向苹果索赔100亿元人民币

就商标侵权一案,目前苹果公司已经向广东省高院上诉,此案将于2月29日开庭。

北京律师黎雄兵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法院裁决苹果败诉,有几种方式,一种是停止苹果ipad产品的销售,并且苹果赔钱;如果苹果要继续使用,还得继续付给深圳唯冠公司商标使用权,或者收购深圳唯冠公司。

另外,苹果ipad还可以改名,但之前的使用侵权,也会遭深圳唯冠索赔使用费。由于深圳唯冠目前面临巨额债务,而且债主是几家大的银行,这类纠纷也可能牵扯一些行政背景。

据深圳唯冠公告显示,其对中国银行等8家银行的负债大约为1.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45亿元。知情人士透露,深圳唯冠还欠供货商的钱、欠工人的工资,听说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的商标权争夺案一审胜诉后,很多债主纷纷再次上门讨债。

深圳唯冠方面曾经向苹果提出100亿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根据中国大陆相关法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从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苹果iPad系列平板电脑累计在中国大陆销售了362万台。按照均价每台3000元计算,已经远远超过了108亿元人民币。如果苹果终审依然败诉,工商局对苹果的最高罚款可以超过300亿元。

2011年苹果在大中国区市场盈利高达820亿元人民币

资料显示,2011年苹果从大中华区、印度、东欧、中东、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发展中世界获得的营收达220亿美元,而2007年时这部份营收仅为14亿美元。其中,去年苹果在大中国区市场的营收达130亿美元,约合820亿元人民币。

有分析称。苹果不会放弃ipad商标的使用权。

深圳唯冠与苹果的商标战历史渊源

2001年至2004年,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湾唯冠分别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共计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2009年,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深圳唯冠),以3.5万英镑向英国IP公司(IPApplicationDevelopment)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包括“i-Pad”两个商标。2010年2月,英国IP公司向苹果公司转让了有关商标。

2010年4月,IP公司将iPad商标权转让给苹果公司。同时,苹果公司和IP公司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大陆iPad商标的转让过户,被中国商标局驳回。

2010年4月19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受理了苹果公司和IP公司起诉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纠纷案。苹果公司和IP公司的诉讼请求主要为判令“iPad”商标专用权归他们所有。

该案经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苹果公司不服深圳中院判决,于2012年1月5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上诉状,上诉至广东省高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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