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儿当孤儿卖 当局负担变财产

有媒体调查福州市镇远县福利院的截止2009年收养的81名弃婴中,有60名通过涉外收养出国。如果没有这笔“收入”,福利院在编人员的工资、弃婴、孤儿养育条件的改善很难有其它拨款。

同样的情况在其它基层福利院也很普遍。广东电白县福利院,2009年有43名孤残儿童,职工却有42名,而县政府一年的财政拨款才12万元,这笔财政拨款连孤残儿童最基本的医疗、伙食费都不够。洛阳市福利院的涉外收养率达到85%,而工作人员解释称,财政供给远远不能维持福利院正常运转,所以只有想办法找钱救命。

海外人自愿对福利院的捐助金额,到了2009年已经从3,000美元涨到了5,000美元。福利院因此有强大的动力通过各种方式——合法的、不合法的——增加可供国际收养的孩子。

据悉,福利机构对国内收养参照涉外收养收取赞助费,一个孩子“标价”几万元甚至更多。

人们知道,一个国家如何对待孤残儿童,体现的是近于底线的道德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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