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纠正百年错误 追授华人律师执照

张康仁是1872年清朝送出的首批留美幼童之一,曾两度在耶鲁大学学习法律,1886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张康仁申请在纽约任律师,但1882年通过的排华法案使他无法执业,后经法庭判决,张康仁入籍为美国公民,并于1889年取得纽约州执业律师资格。次年,张申请在华侨集中的旧金山执业,加州最高法院认定张具资格,却以联邦法律禁止“蒙古人种的人”入籍为由,裁决张康仁的入籍证件无效,进而拒绝其申请——当时,只有美国公民或有资格成为公民者可获加州律师执照。

2011年开始,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华裔法学教授陈盖博(Gabriel Chin)建议该校亚裔学生法律协会为张康仁上书争取,要求加州最高法院“更正历史错误”。由此,加州参议员毕尔(Jim Beall)、刘云平、刘璇卿提出了加州参议院46号决议案,要求彰显法律职业公正、多元化和兼收并蓄的涵义。

16日,加州最高法院公布长达九页的批准书,其中说,张康仁曾致力成为美国第一位中国血统律师,“一个多世纪后的今天,作为我们1890年决定之基础的法律和政策已名誉扫地;即便我们不能改写过去,也可以承认这一点,并对张的开拓性努力加以全面衡量”。“我们肯定他具有资格担任加州法院的律师和顾问。” 


加州最高法院3月16日追授张康仁以律师执业资格,图为批准书首页局部。(网页截图)

批准书中也解释,19世纪的淘金热期间,很多中国人来到加州,对中国劳动力的敌视、文化冲突交织着仇外心理,促使加州立法机构为难中国移民。所幸有关法律已于1972年被彻底废止。

张康仁的侄外孙女、加州著名律师钟惠珍(Rachelle Chong)闻讯表示,当家人几年前发现这件往事,“大家为此难过,但没想过我们还能做什么。你不知道我们有多高兴”。

钟惠珍也是执业律师,曾被克林顿总统委任联邦通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过加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

陈盖博教授则表示,这一裁决为法律史上不光彩的一页“续上了新篇章”,让他很欣慰。

张康仁生于1860年,曾先后担任清政府和中华民国财务和外交要职,并曾任教于南京大学,1916至1917年,他在加州伯克利(Berkeley)任中国海军学生监督,于1926年辞世。

大纪元记者张小清编译报导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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