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律:楼梯间不能放杂物

法兰克福地方法院最近作出判决,如果房客在租赁房屋的公用楼梯间放置杂物,房东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事情的经过是,法兰克福的一名房客在租住房屋的楼梯间内堆放着旧洗衣机、柜子、垃圾袋等杂物,房东曾经几次明确要求房客清理杂物,房客都没有做出反应,于是房东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给房客下达了“逐客令”。法院认为,租住房屋的楼梯间属于公用空间,房客只能把其当做通道使用,而不是储藏室,所以房东的“逐客令”属于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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