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德国者连续四年增长 较十年前大减

去年入籍者的平均年龄是30岁,其中四分之三在德国生活八年以上,有固定收入来源,其余大部分属于“随同入籍”,即子女随父母或因夫妻关系入籍,因与德国人结婚获得德国国籍的人数约有七千。在入籍者中,土耳其人依然占大部分,其次是来自伊拉克、波兰、乌克兰的申请者。德国各联邦州中,入籍人数最多的是巴登符腾堡州、柏林和北莱茵韦斯特法伦州。

自德国在2000年引入《新国籍法》以来,入籍条件变宽松,申请者在德国的生活时间要求由十五年降低到八年,除以往单一根据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外,新法规引入了出生地原则,即只要孩子在德国出生便有可能直接入籍。虽然条件变宽松,但从2000年到2008年,获得德国籍的年人数从18万6700降低到9万4500,减少了约一半。在德国生活超过十年以上的外国人,即“潜在入籍者”的入籍率依然偏低,只有2.3%。

入籍条件放宽后,为何入籍人数反而降低?《德国之声》给出的推测是,在德国出生的有外籍背景的孩子必须在18岁至23岁间做出决定,是继续保留其原国籍还是加入德国籍,允许保留双重国籍只是极个别情况。换言之,有相当一部分子女在成年后选择保留原国籍,放弃德国籍。联邦政府民族融合部委员布默(Maria Böhmer)认为,政府部门对入籍申请的审理时间经常过长,挫伤申请者的积极性,必须简化材料审理。社民党发言人考尔伯(Daiela Kolbe)要求联邦政府采取行动,德国需要一个“积极的移民融入政策”,他认为在德国出生的外国孩子,在拥有合法居留的前提下应该自动获得德国籍。因为从研究来看,入籍对于社会融合的好处多,不仅有助于促进劳务市场发展,还可以降低犯罪率。

大纪元记者杨帆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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