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最高法院判决现行选举法违宪

当超额议员多于15位时,必须有一个平衡的方式。德国现任政府在2011年时改革了选举法,社民和绿党及三千多位德国公民起诉了新选举法,引发了这项判决。

德国选举共投两张票。第一张票给直选议员,直选议员占总议员数的一半;第二张投给党派,一个党在国会中的席位数由第二张票多少决定。当一个党派的直选议员数超过第二张得票率所分配的议员数时,就会出现超额议员。

由于大党影响力大,所以一般情况下,超额议员都是大党议员。但是在1994年以前,超额议员在德国选举中没有真正起到过作用。1994年选举中基民盟获得12位超额议员,社民党仅4位。1998年到2005年的三次大选中则是社民党获得好处。

从另外一个角度说,超额议员的存在也给选民多了一个“投机”投票的机会。比如说,希望社民党、绿党执政的选民,可以将第一张选票投给社民党议员候选人,这样社民党出现更多的直选议员;同时把第二张票投给绿党,这样在党派得票分配议员时绿党得到更多议员。这样在得票率相同时,就有可能得到更多的议员席位。同理,在联盟、自民党组合中也可使用。

大纪元记者岳剑明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贾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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