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核能 能源公司可获赔偿

在日本福岛核泄露事故发生5年后,能源公司与德国政府之间关于退出核能引发的争论终于有了阶段性结果:联邦宪法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政府应给予能源公司“合理的”赔偿。

政府突然改主意 能源公司措手不及

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泄漏事故。受到此事故的影响,德国通过法律决定加速退出核能,计划在2022年前关闭境内的核电厂。当时有8座老旧核电厂被要求,立即暂停运转。

能源企业不得不做出计划,陆续关闭核电站,规定关闭时间,还要处理关闭电站后的核废料问题。这些企业认为,该政策相当于“没收”了它们的资产。

问题还在于,就2010年秋天,德国政府刚刚做出决定,将核电站使用时间延长了12年。半年后日本发生重大核泄露事故,德国政府几乎是一夜间做出了相反的决定。

能源集团Vattenfall、Eon和RWE向联邦宪法法院提起诉讼,它们的目标很明确,不是想废除退出核能的法律,而是认为企业应该得到政府的赔偿。

联邦宪法法院面对的问题是:退出核能的法律中必须包括赔偿企业的部分吗?如果没有规定对企业的赔偿,该法律是否违宪。

能源公司有望获“合理”赔偿

联邦宪法法院12月6日作出了判决,全面退出核能的决定是合法的,但能源公司“无过渡期、无偿”地被要求下马,有权得到政府“合理的”赔偿。因为政府先前的决定可能被能源公司理解为,鼓励其投资。针对这一部分投资,法院判决予以赔偿,但没有说明赔偿金额。德国政府有时间,到2018年以前提交相关规定。

联邦环保部部长Barbara Hendricks对此判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她表示,联邦法院的判决肯定了德国政府2011年退出核能的决定,表明其根本上与宪法一致。该判决让能源集团有了法律依据,它们可以通过谈判或法律手段要求政府赔偿。

据猜测,具体的赔偿数额大约是190亿欧元。环保组织批评能源公司,告别危险核能还伸手要钱。在野党批评,现在这笔巨款还是落到纳税人头上。

此外,政府和能源商在协商核废料的费用问题。目前达成的结果是:能源商向政府设立的处理核废料基金注资235亿欧元,而联邦政府负责建造储存核废料的设施、筹集资金等。这相当于能源企业“买断”处理安置核废料的风险,剩下的由政府承担。

目前,能源企业已经撤回了部分关于退出核能以及处理核废料问题的诉讼。据《明镜》报导,这次撤回的诉讼大约有20起。

无论这项判决如何,明年消费者都要多交电费。据比价网Check24报导,现在已经有208家电力供应商提高了电力费用,平均涨幅约为3.5%。

大纪元记者穆华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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