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房屋中介费德国最高

汉堡房地产协会(IVD指出,在一些联邦州房地产卖双方平摊中介费。但在汉堡由于历史原因一直实行买方中介费原则(Prinzip der Käuferprovision),也就是说,实行买房人或租房人要负担全部中介费的原则。目前汉堡僧多粥少,房子几乎是脱销。买房和租房的人很多,但是房源却很少。因此对中介费买方几乎没有谈判余地。甚至有些买方愿意多付钱给中介,只要他们能找到合适的房产。

这种情况可能会改变。本月24日汉堡城市发展部宣布支持由北威州、不来梅和巴符州提出的一项关于房地产中介费的联邦参议院倡议,目的是法律上确定所谓的订购原则(Bestellerprinzip):谁委托了中介也要付费也就是说,即使是卖房或出租房的房主,如果他请了中介,那么他也要分摊中介费。

但是巴伐利亚和下萨克森州对这个联合倡议表示怀疑。巴伐利亚司法部长梅尔克(Beate Merk) 说:“订购原则是好的,但是却很容易被绕开。”因为很难确定,是谁先委托房屋中介的。下萨克森司法部也担心房屋出租者提高租金来掩盖中介费,这可能反而会加重长期住户的负担。

 大纪元记者吉一斗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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