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百岁纳粹看守协助谋杀罪成立 获刑五年

经过九个月的审理,德国一名101岁的原纳粹集中营看守被法院判处五年徒刑,因为他协助谋杀了3000多名集中营被关押者。

法院:被告自愿成为纳粹帮凶

6月28日,勃兰登堡州一家法院宣判,101岁的原纳粹看守S先生(Josef S.)有罪,获刑五年。

法院认定,被告从1942年到1945年在萨克森豪森集中营(Sachsenhausen)做看守期间,3500多名被关押者遭到虐杀。对此,被告负有责任,但法庭没有指控被告有具体谋杀行为。

法官在宣读判决时表示,“三年时间里,您每天都看到被驱逐的人在那里遭受残酷折磨,甚至被谋杀。法庭裁定,您是一名可靠的看守,也就是说是罪犯心甘情愿的帮手。”

萨克森豪森集中营建于1936年,截止1945年二战结束,这里关押过20多万人,其中包括政治异见者以及被迫害的族裔,例如犹太人、辛提人和罗马人等。他们在这里被强迫劳动,忍受饥饿、病痛、折磨,数以千计的被关押者成为纳粹系统杀人行动的受害者。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一直出庭,但他拒绝认罪,也否认当过集中营看守。辩护律师要求无罪释放并在宣判后表示要上诉。此判决还未生效。

原告:将亲人的真实经历公布于世

这是一个迟到的判决——迟到了76年。在此案中有14名原告,他们是受害者家属。这些人表示,他们不是要复仇,就是想把亲人当年的真实经历告诉世人,他们要的是公正。

一名原告海耶尔(Christoffel Hejier)曾对媒体表示,纳粹1940年占领荷兰后,他父亲加入了抵抗运动,后被关入萨克森豪森集中营,1942年5月被杀害。海耶尔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是他6岁时,而直到今天他依然为这段经历感到痛苦。

这位现年84岁的老人去年对德意志广播说,“直到今天没人跟我们道歉,没有任何人这样做。”他表示,通过这起诉讼案要让公众了解受害人家庭经历的痛苦,把这段可怕的历史公之于众。

萨克森豪森集中营纪念馆副馆长、历史学家莱恩(Astrid Ley)认为,看守是纳粹集中营和死亡营很重要的基石,他们不是随从,而是自愿的罪犯。她去年对德意志电台表示,“看守参与了杀人、处决、大规模枪击和谋杀行动,是纯粹意义上的直接罪犯。”

一波三折迟来的判决

对纳粹战犯的处理推迟了70多年,这也有一个历史原因。二战结束初期,很多人不愿意提及这段痛苦的历史,人们都选择遗忘。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对于奥斯威辛(Auschwitz)集中营一些“小齿轮”的追查案件才被送到法庭。当时法庭决定,只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参与过谋杀才会立案审理,因此一批小人物的案件就被撤销了。

2011年,对纳粹看守德米扬鲁克(John Demjanjuk)的判决成为一个转折点。当时慕尼黑法官裁定,他身为看守,对所在集中营里2.8万人的死亡负有责任,因此判处他获刑五年。法庭指出,无论是从事什么职业,只要是在集中营工作,就是纳粹杀人机器上的一个齿轮,就有罪。

这之后,一些“纳粹小齿轮”被送上法庭,例如2016年,卡尔斯鲁厄(Karlsruhe)一家法院判处94岁纳粹会计师格勒宁(Oskar Gröning)四年监禁。2020年7月,汉堡地方法院判处一名集中营看守协助谋杀罪成立,缓刑两年。

对纳粹罪行的追查还在继续,现在还有六个案件在进行,也是在与时间赛跑。法庭秉持的原则是,追查谋杀,永不过时。

【大纪元2022630日 记者余平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王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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