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出台新规定 网购需细看商家说明

退回商品要支付邮费

从6月13日开始,欧盟在退回商品方面,对回邮邮资作了新规定。德国联邦消费者中心的Annett Esterl表示,以前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商品价值在40欧元以下,商家可以要求顾客支付退回商品的邮资。当然在实际情况中,为了吸引顾客,很多商家都承担了商品退回的邮费。按照欧盟的最新规定,如果商家已经告知消费者这一信息,在遇到退货的情况时商家可以要求顾客承担寄回商品的邮资。规定退回商品的邮费应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主要是为了限制有的人滥用消费者的这项权利。

在新规定表述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可以”要求顾客承担邮费,当然商家也可以继续给与顾客实惠,自己承担邮费。在新规定出台之后,预计很多商家还是会选择为顾客承担邮费。例如,时尚服饰网站Zalando就已经宣布,会一如既往地承担退货商品的邮费。此外,Amazon、HM和Lidl等企业也表示不会向顾客要求退货的邮费。也有一些小型网络销售商目前持观望态度,看看其他竞争对手是如何反应的。也有的商家可能会选择由消费者承担回邮邮费。所以消费者在网购时,还应该注意了解一下不同的商家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退货需要说明理由

按照欧盟的规定,在网购中,如果发生顾客对商品不满意,要求退钱的情况,只有当顾客在收到货物的14天之内把商品寄回给商家,才可以得到退款,除非商家自愿提供更长的期限。

如果商家没有写明撤销订购的有效期,期限一般默认为一年。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给商家寄回不满意商品时,不填写退货理由是不行的。而以前在订购到不满意的商品时,顾客在退回货物时可以不用说明理由,只要寄回商品就可以。

德国联邦消费者中心的Annett Esterl 表示,在撤销订购方面,法律规定有了很大的改变。消费者必须明确说明要撤销订购,而不能简简单单地就把东西退回去了。一般情况下,商家在寄出商品时,会附上一张退货单,如果顾客不满意要退货,把填写的单子和商品一起寄回给商家就可以。

欧盟的这些新规定除了适用于网络购物之外,也适用于通过电话、邮购目录等形式订购的销售方式。

德国人网购热情高

网购市场在德国蓬勃发展,去年的销售额再次创下纪录。据德国电子商务和德国邮寄销售联合进行的统计显示,去年的网购销售额比前年增加了40%,达到391亿欧元。与此同时,传统的销售市场销售额明显下降。

在过去的5年里,网购市场一直呈快速发展趋势。据统计,在近十年间,德国网购销售额已经发展到占全国零售总额的四分之一。与欧洲其它国家相比,德国居民对网购的热情程度也较高。今年春季,德国网购市场继续展示了其发展活力,增加幅度明显快于传统销售市场。在居民生活里,网购越来越占据重要的地位。德国联邦统计局曾经公布过一项调查:德国10岁以上的5400万网民里,约55%的人至少有过一次网购的经历。

网购的好处很多,首先顾客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自己所需的商品,而且在网上可以货比三家,省时又省力。网民的增加也给网络邮购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土壤。此外,网络销售商不时提供的特价商品,也吸引不少网民。

大纪元记者穆华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王亦笑

 

Pin It on Pinterest

Share This
返回顶部
大纪元德国生活网简介 | 授权与许可 | 版权©2016年大纪元德国生活网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