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良知 反思二战末期德国出现的自杀潮

1945年5月8日,纳粹德军最高统帅部总长威廉·凯特尔(Wilhelm Keitel)正式签署无条件投降书,这是二战欧洲战场结束的标志性时间。但对于很多德国人来说,战争结束了,并不意味着新生活的开始。相反,此时大量德国人自杀,柏林北部小城Demmin就是一个惨痛的代表。

史上最大规模群体自杀潮

1945年春天,纳粹帝国大势已去,不少纳粹高层人物自杀。430日,希特勒开枪自杀,爱娃服毒自尽。其宣传部长戈培尔直至最后一刻始终陪伴在希特勒身边,希特勒自杀前任命他为总理。但在希特勒自杀后第二天,他毒杀了自己的六个孩子,随即与妻子在帝国总理府地下室外自杀。戈贝尔死后,尸体被党卫军成员浇满汽油焚毁。

与纳粹高层人物自杀不同,易北河东部一带出现了大规模群体自杀潮。今年二月,历史学家胡伯(FlorianHuber)推出了一本书,名叫《孩子!向我保证,你会开枪自杀》,记述了这个小城镇令人震惊也发人深思的这段历史。

这个城镇名叫Demmin,距离柏林约两小时车程,人口只有1.5万人。当年该城被攻下前后三、四天时间里,自杀者达7001000人。一位墓地园丁在货物登记本上写满了28页纸,仅这个本上就记录了612名自杀者。在介绍该书的一个纪录片里,一位Demmin当年的幸存者描述说,服毒、投河、举枪自尽者比比皆是,有的人就吊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

恐惧遭报而自杀

作者分析说,自杀的原因有很多,德国纳粹在其它国家奸淫烧杀、无恶不作,现在报应一一落到自己民族头上。很多妇女受辱后带着孩子自杀,有的整家人一起自尽。

这位历史学家在书里还提到了重要的一点:他认为大部分德国人在战争结束前夕都有沉重的负罪感,或者认为德国犯下的罪行与自己有关,他们无法面对自己以及德国欠下的累累血债。另外,战败后的未来让他们感到害怕,恐惧遭到胜利者的报复,因而选择自杀来逃避罪责。

追究罪责服从命令不是理由

当历史的喧嚣沉淀后,一些良知未泯的历史亲历者,开始面对自己在那段特定的历史中曾扮演过的角色,以及角色背后隐藏的罪恶,并祈求受害者的原谅。德国对二战集中营看守所看守的审判也表明,只要参与过纳粹的罪恶,无论做过什么,都要为此承担责任,哪怕是70年过去了,依然要追究到底,而服从命令不能成为开脱的借口。

在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纳粹审判中,数以千计曾经为集中营卖力而自称“没有杀过人”的“小人物”要么得到了赦免,要么只获得了较轻的刑罚。不少纳粹分子声称,自己只是执行上级命令而未直接杀人,因而逃脱罪责。

2011年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当年,从美国引渡回德国的纳粹集中营看守德米扬鲁克被慕尼黑法院裁定有罪。法官宣判时表示,正因为这些人的参与,才使得纳粹杀人机器得以运行,所以无论他从事什么职业,只要参与过就犯有协助谋杀罪。被告被判决时已经91岁。

正如1991年著名的“柏林墙守卫案”裁定结果一样,除了命令,人还有良知。法官宣判时表示,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当年守卫柏林墙的士兵奉命射杀翻墙者,被柏林法庭裁定有罪。

今年4月底,93岁的纳粹记账员格伦宁(Oskar Groening)被送上法庭,被告认罪。他说:“毫无疑问,由于我在奥斯威辛集中营的参与,在道德上是有罪的。我在受害者面前谦卑认罪,请求原谅。”此案目前因被告健康原因暂停。但无论如何,正义终归能令那些“庞大杀人机器上的齿轮”在晚年为曾经犯下的罪过不得安宁。

大纪元记者余平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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