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收荷兰政府收缴犯罪金额达45亿欧元

国家安全与司法大臣奥普斯特尔滕(Ivo Opstelten)在国会简报中称,2011年政府收缴欺诈和其它刑事犯罪非法所得金额多达45亿欧元。其中40亿欧元是税务局所追回的税款或逾期缴纳的税款和罚款,从破获的社会福利金和学生教育津贴的诈骗案中收回2.7亿欧元,另外1.9亿欧元是罪犯财产充公或罚款所得。目前,看守内阁正在起草一项立法案,将严厉打击欺诈犯罪活动,如洗黑钱的最高刑期由4年监禁提高至6年监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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