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从历史中驶来的橘黄色校车

 

我家住农区,前几年,发现沿我家小牧场的公路边,突然竖起一个菱形交通牌,警示:“前方为校车停靠站”。原来,是邻家小男孩到了上学年龄。他家在高坡紧下方,有那么一点视野障碍。为了校车和小男孩不被刹车不及的车子撞到,根据法律,必须竖这样一块警示牌。警示牌只为他,那个小不点儿。这里不习惯沿墙刷宣传大标语,孩子们的安全,是靠枯燥的法律细节在保障。现在,美国每天有一半的中小学生,将近两千六百万孩子,乘坐四十八万辆校车,行驶在城市和乡村。被称为是美国最安全特种车的橘黄色校车,漫漫长途,一路从历史中驶来。

  美国最早的校车制造,可追溯到“韦恩制造”。它建厂是在1837年,到十九世纪中叶,已经以建造“校车”闻名。最初的校车基本是在乡间行驶。美国农家常常不以村为聚落,就是一个个农家各自围绕大片田地,都是散户。学校远,交通不便,就有校车的需求。一开始,也就是在马车架子上安个遮风挡雨的帆布棚,座位沿着车厢围作一圈,开窗只是把遮挡窗洞的小帆布卷起来。后来,改成蛮像样的车厢了。不过当时车速慢,乡间交通稀疏,交通安全根本不是什么首要大事。

  二十世纪初,随着公路延伸,汽车发展,马拉校车的车厢被装上汽车底盘,成了卡车式校车。1910年,美国有三十个州有了专门的校车,也就推进了校车生产业,1913年,福特汽车公司在加州的分厂也开始建造他们自己设计的校车,当时的价格是每辆700美元。1920年代,校车有了玻璃车窗,却并不普遍。渐渐地,校车也开始进城。1930年,老牌校车商“韦恩制造”推出了第一个全钢车型,也有其他厂商跟进。1932年全钢超级客车型校车,已经很像我们在五十年代乘坐的公共汽车了,有76个座位。但当时美国校车还在发展初期,这是各商家单纯的商业行为,制造厂家们以吸引顾客为目标,各自制定车型规范。开出厂门的校车们,自然是五花八门。

  谁也没注意到,这时有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一直在默默关注和研究大家熟视无睹的校车。他就是乡村教育专家希尔博士(Frank W. Cyr)。希尔博士对各州校车都做了广泛调查,他发现美国孩子乘坐的校车类型足以充分满足大家的想象力,什么样子都有:虽然已是1930年代,可还有少数19世纪的马拉校车在用;在堪萨斯地区农村,甚至还有用拉小麦的马车送学生的。校车颜色更是什么色儿的都有,有的校车以红白蓝的国旗三色作装饰,显然只考虑爱国主义教育了,根本没想到车身颜色与安全相关。希尔博士也征集校车生产商的意见,发现厂商也在抱怨,校车缺乏统一标准,影响批量化的大规模生产,也就难以降低成本。更他令人不安的是,当时发生了几起严重的校车交通事故。这使他看到,时代不同了,马车时代并不突出的行车安全问题,在汽车公路时代会变得越来越严峻。

  美国是一个所谓先发国家,先发国家的难处在于没有别国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总是“问题先行”,然后必须自己去琢磨和找出解决之道。

  在希尔博士的努力下,他获得了洛克菲勒基金会的支持,由基金会资助来自48个州的交通专家和官员、校车制造商、涂料商等等,聚合到了希尔博士教书的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开会。那是1939年,一个关注乡村教育、才39岁的普通学者,就这样发起和组织了美国第一个堪称划时代的校车标准化会议。

  在会议上,首次为美国校车制定了44条标准,例如车体的长、宽、高等尺度,其中也包括了橘黄色涂料的配方标准。会议制定的大多标准,都在以后的岁月中逐渐被新标准替代了,但是美国校车的橘黄颜色,历经时间考验,一直留到今天。希尔博士因此被美国人称为“橘黄色校车之父”。此后希尔博士持续关注校车安全,1942年,他还主持过一个联邦会议,制定战时的校车运送标准。

  关键是,校车安全从此成为一个突出议题。1989年4月,在当年开会地点,希尔博士参加了纪念首届校车研讨会五十年周年的午餐会,他回顾说,当年制定标准的唯一考量就是安全。以校车的橘黄色为例,当时反复考虑,就是要找出特殊醒目的色彩,使得哪怕在晨曦和暮色中,校车都能被清楚地辨别出来,并且后来有规定,不容许其他车辆使用同样颜色。1939年首次校车标准会议以后,美国陆续召开过十二次类似的全国会议,更新校车安全标准,也制定了为残疾生服务的校车设施。一次次给州和联邦的校车安全立法提供依据。

  由于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合众国”,传统思路就是各州具体问题由各州自己立法应对。联邦立法非常谨慎。传统的美国中央政府总是生怕对各州有过度干预和越权干涉之嫌。所以美国的校车规范,是40年代从各州立法开始的。39年会议制定的标准,一是因为合理,被厂商自动采纳,二是给各州立法提供参考。它只是一个学术会议,并无强制作用。例如校车的橘黄色,虽然很快被35个州立法接受,但是,美尼苏达州就一直采用自己的金桔色,直到1974年联邦立法才接受全国统一的橘黄色配方。但是,1939年会议确实对推动立法起了一个关键作用。

  二战后适逢“婴儿潮”后的城市大幅扩张和学生人数大增,城市校车数量也随之剧增。从二战战场上下来的艾森豪威尔将军,有感于战争中运输的重要,开始推动在美国发展高速公路。西方发达国家都相继经历了这个过程。1958年在联合国主持下,欧洲经济委员会开始整合欧洲的汽车规范和安全规则。美国并没有引入欧洲规范,而是试图制定自己的安全规则。

  美国州际公路网的建立和公路现代化,还是在六十年代开始飞速发展,不论车速还是交通流量,都和战前不可同日而语。当然,交通事故随之剧增。公众开始强烈要求政府对交通安全有所作为,当时出版了维权律师伦夫·奈德写的一本书:《有速度就不安全》,以及国家科学院的一本报告《意外死亡和伤残——被忽略的现代社会病》,把公众呼声推向高潮。1966年,美国国会举行了一系列有关交通安全的听证会,通过了第一部联邦层面的《国家交通和机动车安全法》,校车安全当然也随之改进;国会更在1974年通过了联邦的《校车安全修正案》,把以前各州对校车的一些重要规定纳入了联邦法,也就进一步特殊提升了全国校车的安全级别。例如1946年在弗吉尼亚州开始使用的校车特殊警示灯;例如紧急疏散门;例如在五十年代就在各州广泛使用的左侧停车标志摇臂,就是在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车身左侧摇臂伸展,出示停车标志,挡住逆向车流,确保整条路的双向交通都全部停驶。当然,还有关于加固车身等等的细节立法。

  说到立法,我以前写过一点体会,就是法律其实有“真诚法律”和“虚假法律”之分。具体区别就在于是否“认真执法”这一关。对于成熟的法治国家,它的立国之本,就是国家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诸多问题,都要依靠法律解决,以实用出发,所以就特别重视执法一环。而一些法治不够成熟的地区,执法跟不上或者不重视,法律很可能在事实上形同虚设。美国对如何执法也有一些制度上的保障。比如说,上级命令一个下级违法行事,如50座的校车,要司机违法多加几个学生,司机怎么办?按法律规定,即便是职务行为,即便司机是在执行上级命令,假如出事上法庭,检察官只要能证明:下级明知是违法行为还在执行,那么,作为执行者,也必须和下命令的上级一起接受法律制裁。那么,如何证明雇员是否明知故犯呢?这也是由制度在保障,每个雇员在上岗之前,都要签字认定:自己已经了解相关法律。签字的文本,将存档作为“知法”的证据。这样,先行排除了许多不必要的、规范之外的人为事故。问题简单了:只需加强“规范”。

  校车安全改进就分为两部分,一是“软件”,即驾驶员的人为因素,例如驾驶员需要特殊驾照,有一系列特殊安全训练,也有摄像头这样的硬件监督驾驶员行为;学校、家长必须反复对孩子在校车上的行为教育,使得孩子不在车上有随意离开座位等违规行为。二是实实在在的硬件改进,这部分变成了旷日持久、非常枯燥的大规模调查、车身冲撞等技术试验、取得数据、分析、下结论,改进,周而复始。

  公路交通是一个危途,彻底避免交通事故几乎是不可能任务。首先,司机是人,人都会有错。哪怕校车司机训练再好,也只能说是降低事故率,更何况还有非校车司机出错撞上校车的可能。撞上来的,还可能是不可抗拒的体量超大型货车。美国在1970年正式建立的“国家公路安全交通管理局”认识到,既然人为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就必须在“耐撞力”上下功夫。2002年4月,该管理局对国会提交了《校车安全:耐撞力研究》的长篇报告,仔细分析了1990年至2000年之间的校车事故的原因、冲撞双方车型研究、安全带分析、伤亡分析等等,提交了对遭受正面、侧面冲撞的测试记载和数据,等等,为国会立法作参考。美国校车车体的每一个细节、连接点,都经历了一次次立法的不断加固加强。结果,就是悍马车撞上去也只能造成校车极轻微损伤。

  2006年美国成立了校车理事会,再次汇合各校车制造厂、各州和国家学童交运协会、政府相关官员等等,集各方意见,向国会发出一致声音。他们不断对校车提出新的改善标准,走在联邦和州立法的前头。美国人理解,并非对校车的改进就能保证和维持事故死亡率为零。但是,多年来法律逐步规范,已经使得事故明显下降,降到最低。1990年至2000年,美国运送学生的校车(借用校车用作他途不在内),每年事故死亡平均为8.5人,其中司机死亡为2.6人,就是2000年之前10年,平均每年有5.9名学生因校车事故死亡。06年美联社公布过校车理事会的一个调查:美国校车运输安全已经远高于其他任何形式的运输,例如飞机、铁路和私家车。一个孩子坐在校车里,比坐在父母驾驶的汽车中更安全十三倍;比坐在一个近二十岁年轻人驾驶的汽车中,更安全四十四倍。校车理事会在2006年分析了2001年至03年的儿童急诊室数据,发现那几年校车在每年运送100亿人次和运行43亿英里的密度下,几乎没有什么严重事故。

  那是我们在乡村经常遇到、也最喜欢看到的景象:橘色校车缓缓停下,摇臂展开“停行”标志,整条道路,静止下来。车门打开,下来一个背书包的小孩,他带上迎上来的小狗,很放松很自信,横跨过专为他留出安全通道的公路。路对面,通常是一栋简朴的白色农舍,老橡树下,等候的母亲把跑来的孩子轻轻拥入怀中。

  真切感受到国家为了孩子的安全而坚持不懈努力,成效显著,才是有效的国民凝聚力。

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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