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可以长期住在自己孩子所在的学生公寓吗?德国北威州城市哈姆(Hamm)的高等法院曾经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在多特蒙德,一个大学生的母亲住在自己孩子所在的学生公寓,她表示,因为自己26岁的儿子外出度假,她是为了照顾儿子的宠物猫和豚鼠才住在这里。这是一所WG合租公寓,室友对此非常不满,要求这位母亲离开,双方意见不合。于是室友报了警。随后,这位母亲遭到了警察的驱赶。在过程中,这位女士声称,身体受了挫伤和擦伤,要求赔偿1200欧元。
高等法院驳回了她的要求。法庭认为,因为她拒绝离开公寓,警方有权直接赶走她。母亲犯有非法侵入罪。法官还表示,学生公寓是生活状况接近的正常年轻人共同居住的寓所。这位母亲住在这里不符合学生公寓的功能。
大纪元记者穆华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