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员工生病可拒绝老板约见

原则上,员工生病请假,可不用上班。但老板要求约见呢?最近联邦最高劳工法庭对此做出了回答。

根据判决结果,员工在生病期间,没有义务出现在工作岗位,也没有义务参加老板的约谈。

但有时情况特殊,比如生病员工对公司经营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且其健康情况允许继续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老板可书面或电话联系生病员工。

该判决针对一起柏林的案件:原告是一名护理人员,曾出过事故,长时间无法工作,后改做医药文档助理。 2013 年11月,工作期限快结束时,他再次请病假。医院约他谈论将来的工作问题,他以生病为由拒绝会面。其后医院两次要求谈话,该员工都没有出现。

医院于是发出警告信,员工不服,将医院告上法庭,同时要求法院给予一个普遍适用的明确说法:在无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他没有义务参加人事约谈(Personalgespräch)。

律师:判例加强员工权益

该官司一直打到位于埃尔夫特的联邦最高劳工法院,法官最后裁定,警告信要从人事档案中去掉。因为除特殊情况,请病假的员工原则上没有义务去公司,与老板谈论关于以后工作的事情。但法官也驳回原告要求法庭给予普遍解释的请求。

据一位法院发言人表示,这次判决的意义重大,它是首次就此话题做出的最高法院判决。法兰克福一位劳动法律师认为,这次判决加强了员工的权利。

今年12月,高级联邦劳工法院将裁决 一个类似案例:一女士因生病,被公司约见三次,均未出现,公司提出解雇,她拒绝。 巴伐利亚州的劳工法庭判解雇无效。

大纪元记者祝兰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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