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租房:房东要涨价 房客是否必须接受?

数据显示,每年德国房东平均会给房客发出一百万封要求涨房租的信件。房东的确有定期涨房租的权利,但是必须说明理由,比如援引租金数据库中导出的租金指数,或者出示一份由官方承认的专家开出的房地产租金价格证明,或者能列举出至少三个可比的房租。

另外,要求涨价的信件也必须符合一些公认的评判标准,比如下面所列的几个方面:

1. 租户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上是否规定了渐进房租(Staffelmiete)或者指标房租(Indexmiete)?在这种情况下房租只会按照固定规则、时间和经济状况上涨,其它涨价因素就被排除在外;

2. 一年之内只能涨价一次,如果在一年内再次涨价,那么涨价的要求就是无效的;

3. 涨价的要求必须用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无效;

4. 如果房屋管理机构或者律师提出涨价要求,必须要有房东的授权;

5. 如果房东是一个企业,需要看授权委托书有没有经过商业注册;

6. 所有的房东和租户名字都必须出现在房租涨价信中;

7. 涨价信必须有日期和签字等等。

德国对租户有一定的保护措施。例如基本房租(Grundmiete),也就是不含运行成本(Betriebskosten)的房租,在3年里最多允许涨20%。在一些缺乏平价房的地区,例如汉堡、柏林和慕尼黑,从今年9月起甚至规定,3年内只能涨价15%。另外房东提高房租,也不能超过当地同等房子的可比房租。

租户回信的期限是两个月后的月底,比如12月3日接到信,那么回信期限就是下一年的2月底。

租户不必轻易就同意房东涨价的要求,只有确定涨价要求是合理的,才可以和房东谈判。因为一旦签字同意,即使后来发现房东的要求是无理的,也不能反悔了。

如果租户认为房东无权涨价,而房东坚持涨价的话,那么房东有可能起诉房客。如果租户胜诉,那么房租保持在原来的水平上,如果败诉,那么在法院裁决下来之后的2个月内必须补交房租,否则房东有权解除房屋合同。

责任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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