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律:政府不许找借口刁难对方律师

案件经过如下:一位律师接受了一名税务局员工的委托为其打官司,告他的上级刁难他。就在这位律师接受了这个案子之后不久,他接到税务局的通知,要查他的帐目情况。这位律师觉得事情蹊跷,于是向税务局提出异议,解释说他的税务状况这几年一直没有变化,而且一直正常向税务局申报。但是税务局驳回他的异议,坚持要查他的帐目。之后律师向财政法庭提出申述,但是败诉了。

律师向联邦财政法院提出上诉。联邦财政法庭推翻了下级法庭的裁决,同时指出,虽然税务局可以不提出任何理由就检查纳税人的帐目,但是这种检查的目的应该是查清纳税状况。税务局不能为了别的目的而进行检查,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就是滥用职权。

责任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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