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穆斯林女生必须上游泳课

因为宗教原因,一名穆斯林女生拒绝上男女混合游泳课,学校给她最低分。该学生不满,将学校告上法庭。最近联邦宪法法院判女生败诉。

该穆斯林女孩来自摩洛哥家庭,在黑森州一所高中上学,学校设有男女混合的游泳必修课。在2011/2012学年,该女学生拒绝参加公共游泳课,也拒绝穿全身泳衣(Burkini)上课。她认为那种穆斯林泳装也难以接受,因为泳衣湿后会显现体型。该女生觉得,连不小心瞅到穿泳衣的同学都是一种折磨。最后这门课她得了“6”分,最低分。她于是把学校告上法庭,认为这种男女混合游泳课对她是过分要求。

联邦宪法法院认为,原告的起诉内容不够充分,不能做出给予她特例的决定;判决认为,原告无法解释,为什么连穆斯林教会认可的全身泳衣她都不接受。

在三年前,联邦宪法法院曾做过判决,国家教育和教学大纲不受信仰自由的制约,包括学校有权限开设男女混合上课的学科,作为学生有义务参加学校设置的课程。

大纪元记者祝兰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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