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铁垄断结束 公路客运明年开放

在经过长年的辩论之后, 9月14日德国联邦众议院(Bundestag)通过了“人员运输法”(Personenbeförderungsgesetzes,PBefG)修正案,取消了德国铁路公司在长途客运上长达75年的的垄断情况。这项修正案于11月2日于联邦参议院(Bundesrat)确认通过,将于明年1月起开始生效。这个新规定将对德国境内超过50公里的长途客运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各家长途客运公司其实早已摩拳擦掌,迫不及待的涌入这个亟待开发的,据估计有十亿欧元的新兴市场。对消费者而言,这意味着今后在长途旅行时,除了搭飞机、火车、小汽车共乘、自己开车之外,还多了一项价格合理又兼具环保的新选择 ── 公路客运。

按照旧的“人员运输法”里面的规定,如果在两个地点之间已经有火车通行,除非公路客运能对既有客运条件(火车)提供“实质性”的改善,否则不会得到营运许可。也就是这一条文确保了铁路公司长年的垄断地位,也因为所谓“实质性”这一词存在着解读空间,主管的地方政府机关在审核公路客运申请案时,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依照惯例予以否决。这一情况一直到2009年底欧盟一项规范道路运输的法案“Road Package”生效后才发生改变,按照此法案的宗旨,各会员国必须促进国内道路运输的自由竞争,对德国而言,明显和当时的“人员运输法”产生冲突。

此次德铁垄断被打破,是德国各家客运公司“上访请愿维权”的结果。一家公路客运公司,在申请新路线被拒后,拿着欧盟的新法案一路上诉到联邦最高行政法院,案子最后翻案,由客运公司获得胜诉。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在这个2010年4月26日的判决中认定,由于公路客运能提供比火车更优惠的价格,属于“实质性的改善”。有了这个历史性的判例,各家客运公司如获至宝,纷纷开辟新路线并提出核准申请。然而地方政府机关在没有明确法律变动下,依旧按照惯例行事,业者于是向国会议员请愿,最后在2011年8月3日,促成内阁会议决定要对现行“人员运输法”进行修改,并在一年多之后通过上述的法律修正案。

按照新通过的法律,客运公司在开设新路线之前,还是得向各地方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但基本上将会是一申请就会通过。除此之外还规定,最迟在2016年,新造的长途公路客车内,至少要有两个残疾人士专用的座位。所有客运车辆在2020年之后,对以轮椅代步人士,必须符合“无障碍空间”标准。

目前德国境内的远程客运,以汉堡和柏林之间的路线最受欢迎,每年输运40万人次。最大的客运公司是隶属德国铁路公司(Deutsche Bahn)旗下的Berlin Linien Bus,该公司现在的营运路线已有30条,主要以首都柏林为中心,连接其它各大城市如慕尼黑、汉堡、科隆、汉诺威、法兰克福等。之所以公路客运能够“条条大路通柏林”,是因为在两德统一之前,从西德要通往当时在东德境内形同“孤岛”的西柏林的铁路路线很有限,为此当时西德政府便批准了许多往返西柏林的远程客运路线,并且通行至今。在德国南部,还有过去几年才开通的路线如:弗莱堡(Freiburg)──斯图加特,慕尼黑──弗莱堡和慕尼黑─康斯坦茨(Konstanz)。这些路线的共同点都是搭火车要转车两次以上。

在油价、电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火车票在过去几年几乎也每年上调。明年的平均涨幅达2.8%。选择公路客运的缺点是比较慢,但相对火车的票价而言,则相当便宜。搭乘Eurolines客运公司,从汉堡到法兰克福来回票价为79欧元,搭火车没有折价票或其它优惠,光单程票就要114欧元。上述德国南部路线的票价,客运大约是火车的半价。除此之外,搭乘客运每人100公里大约消耗1.4升汽油,搭火车是2.5升,小汽车则更高,人均油耗可到6升。

专家预估,新人员运输法对客运运输的放宽,虽然会对铁路公司造成影响,但因为火车的速度还是快的多,而且本身也经营多家客运公司,估计对其生意影响有限。受冲击较大的将是小汽车共乘业务。

大纪元记者黄行义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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