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取贷款手续费 德法院:退回去

2014 年5 月德国联邦法院做出一项判决,三年之内贷款的人可索回手续费,而10 月份的另外一项判决则将时限延长到了十年。

银行为自己做事不能收取客户手续费

银行贷款合同的手续费通常占贷款总额的1% 到3.5%,涉及的工作包括审核客户支付能力和准备贷款合同等。法官认为,这些工作不是提供给客户的服务,而是银行为自己而做,并且已从客户支付的利息中得到了适当的酬劳,所以不能再向客户收取额外的手续费。此项判决适用于几乎所有类型的贷款合同。

据联邦银行统计,德国银行和储蓄所从2005 年到2013 年间发放了6500 万个分期贷款,总价值约13 亿欧元,如果按手续费1% 到3.5% 的平均值2.25% 计算,就是3250 万欧元。

客户如何要回手续费

银行没有主动退回手续费的义务,只有客户自己去索要才可能得到。那么客户应该如何做呢?

第一步是自己给银行写信要求退款,在德国商品检测基金会的网页上有现成的样板信免费下载:https://www.test.de/Mustertexte-Kreditbearbeitungsgebuehr-Fordern-Sie-Ihr-Geld-zurueck-4309427-0/

专家针对四种不同情况准备了不同的样板信。比如在2005 年之前得到的贷款、2005 年以后得到的贷款、企业和自由职业者的贷款,以及买车贷款。

客户只需要找出适合自己的信,并把个人信息填上,再写明贷款日期、额度和手续费额度等具体信息就可以发出了。

一般来说,银行会马上同意退款。如果银行置之不理,那么客户可以请律师走法律途经。

索要手续费有效时限为十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事上,法定时效期为十年。即只有在十年内签署的贷款合同才可以索回手续费,超出这个年限就失效了。

例如,客户在2004 年11 月28 日向一家银行贷款,如果他在2014 年11 月28 日之前向银行提出返还手续费的要求,银行就有义务退还。如果耽误了,到了12 月份才提出,那么银行就可以拒绝返还,只能算是把这笔钱送给银行了。

大纪元记者文婧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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