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 德国资不抵债企业依旧免除破产义务

为了缓解企业在中共疫情期间的经济困境,德国政府3月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暂停破产义务,有效期到今年9月底。现在,该措施延长至12月底,但一种情况除外。

根据既定法律,在企业丧失支付能力(Zahlungsunfähigkeit)或资不抵债(Überschuldung)的情况下,企业有义务申请破产,这是为了及时查看,是否还有挽救余地,以免债权人完全收不回钱。

自从德国政府暂停破产义务以来,陷入经济困境的企业无需马上申报破产。10月起,因疫情影响而导致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旧可以免除破产申请义务,暂定有效期到今年年底。

不过丧失支付能力的企业, 就不能再免除破产义务了。所谓丧失支付能力,即企业无法获得额外的流动资金,无法按时支付供货商的货款,或员工工资和社保,不能交付租金或其它必须支付的账单。在过去几个月,这种情况也能免于破产义务。但10月起,这类企业必须遵守破产义务。

据德媒分析,申报破产的企业数量还会维持在较低水平,因为除了暂停破产义务外,德国还出台其它措施,如短时工津贴,经济过渡援助等。

有专家对现有措施持质疑态度。如哈勒经济研究所的经济学教授穆勒(Steffen Müller)认为,延长到2021年底的短时工津贴措施,会导致一个严重问题,即尤其那些在疫情之前已经陷入困境的企业,会借机申请补贴。穆勒认为,企业破产数量降低,也是由于这条措施。

短时工,是指企业减少工作时间,从而减少支付薪酬。为补偿薪酬损失,企业可以申请短时工津贴。疫情期间,大量企业被迫停止工作或减少工作,因此德国政府出台相应的短时工津贴措施。

德国联邦司法部长兰布莱希特(Christine Lambrecht )打算从根本上更改破产义务,即只要企业能够给出可靠的整顿方案,而且大部分债权人也同意,企业就可以保留。

有律师对此持批判态度。例如律师弗勒特尔(Lucas Flöther)认为,健康企业可能会感到不公,因为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借助疫情援助措施得到足够的资金而避免破产。

【大纪元2020年10月09日 记者祝兰德国报导】

责任编辑:王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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